在中国工作
中国工作签证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注意:持有工作累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才能算是合法就业,拿到其它签证(Q探亲签证、L旅游签证、M贸易签证、学习类居留许可签证、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工作,都属于非法就业,是要受到国家严厉处罚的,所以务必确认拿到的签证种类再参加工作。
服务对象:
A类 外籍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B类 外籍专业人才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类 其他外籍人员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
所需文件:
01.外籍人士护照
持有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02.工作资历证明
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推荐函
03.学历证明
经认证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04.无犯罪证明
经认证的申请人国籍国或长期居住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05.聘用劳动合同
外籍人士与国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06.企业资料
雇主或相关机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07.企业纳税证明
雇主或相关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成
08.其他办理文件
拟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近照、护照或其它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申请条件:
0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0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03.无犯罪记录
04.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
05.注:(外国高端人才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外国人工作签证变更
外国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注意:持有工作累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才能算是合法就业,拿到其它签证(Q探亲签证、L旅游签证、M贸易签证、学习类居留许可签证、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工作,都属于非法就业,是要受到国家严厉处罚的,所以务必确认拿到的签证种类再参加工作。
所需材料:
0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02.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03.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04.有效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信息页。
注意事项:
01.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应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2.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03.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